【概述】
癔症(hysteria),又称歇斯底里。是一类由精神因素,如重大生活事件、内心冲突、情绪激动、暗示或自我暗示,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。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,意识范围缩小,选择性遗忘或精神暴发等精神症状,但无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。
【诊断】
一、病史及症状
(一)本病多见于女性,有明显的癔症性格特征,发病多与心因有关,既往有类似发病史。
(二)临床表现多样化。按症状的性质和形式分为两型:
(1)分离型:
以精神症状为主,①有情感暴发,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发病,表现为哭、笑、打滚、喊叫等。情绪转变迅速,常伴有戏剧样表情动作。
②意识范围缩小,朦胧状态,精神活动局限于引起发病的不愉快体验上,感知迟钝,定向不完整,持续时间短,事后大多不能回忆。
③昏睡状态,患者终日闭目卧床不动,呼之不醒,双眼紧闭,检查时可见眼球回避,瞳孔不缩小。其它可表现为遗忘症、交替人格、Ganser综合征、童样痴呆等精神症状。
(2)转换型:
主要表现为躯体的功能障碍,可发现运动、感觉、反射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。但详细检查却未发现相应器质基础,也不符合神经解剖的生理特点。常见表现有痉挛发作、肢体震颤、瘫痪、起立不能和步行不能、不言症和失音症、感觉过敏、感觉减弱或消失,癔病球及特殊感管障碍,如癔症性耳聋、失明和癔病性呕吐、呃逆,过度换气等植物神经机能障碍。
二、体检发现:
无阳性神经系统损害体征,既便有感觉、运动障碍体征,但不符合神经解剖的生理特点。
三、辅助检查:
无相应器质性损害的阳性发现。
四、鉴别诊断:
应与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,如癫痫、多发性硬化、肝豆状核变性、颅内占位病变等;精神疾病,如精神分裂症,抑郁症,反应性精神病,人格障碍相鉴别。
【治疗措施】
一、心理治疗:
帮助病人正确认识疾病,解释本病完全可以治愈而不留下任何残疾,并应做好病人家属、同事等人的工作,避免周围人造成的紧张及过分关心等不良气氛所造成的影响。
①暗示疗法,可觉醒暗示或催眠暗示。主要通过语言暗示或配合适当的理疗、针刺或按摩,以取得疗效。
②心理疗法:解释性心理疗法或分析性心理疗法,目的在于:引导病人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,克服个性缺陷,认识无意识动机对健康的影响并加以消除。
③行为疗法,对患者进行功能训练,适用于暗示治疗无效肢体或言语有障碍病例。
二、药物治疗:
对癔症性朦胧状态,精神病状态或痉挛发作,很难接受正规精神治疗时,可采用盐酸氯丙嗪25~50mg IM;或安定10~20mg IV,促使患者入睡。急性期后,精神症状仍然明显者,可采用盐酸氯丙嗪口服25~50mg 1~3次/d。头痛、失眠等可给予阿普唑仑0.4mg 3次/d。
癔症
(3001;F44)
癔症的主要表现有分离症状和转换症状两种。
“分离”指对过去经历与当今环境和自我身份的认知完全或部分不相符合。
生活事件或处境引起情绪反应,接着出现躯体症状,一旦躯体症状出现,情绪反应便褪色或消失,这种躯体症状便叫做转换症状,转换症状的确诊必须排除器质性病变。
癔症可以表现为精神病状态,诊断为癔症性精神病。
【诊断标准】
一、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。
二、表现有下述情况之一:
1.分离性遗忘症(癔症性遗忘);
2.分离性漫游症(fugue)(癔症性漫游);
3.分离性身份障碍(癔症性双重或多重人格);
4.癔症性精神病;
5.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(转换性癔症);
6.其他癔症形式。
三、症状妨碍社会功能。
四、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病变或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。
40.40 分离性遗忘症(癔症性遗忘)(300.l; F44.0)
【诊断标准】
一、符合癔症诊断标准。
二、以阶段性或事件性遗忘为主要临床表现,所遗忘的那一段时间或事件对病人是创伤性的和使病人痛苦的。
三、不具有器质性遗忘症的特点:如以短程记忆损害为主的进行性遗忘症、头部外伤后的逆行性遗忘症、意识障碍当时以瞬间记忆(即时回忆)损害为主的遗忘症和意识障碍(中毒、痴痴发作或其他急性器质性障碍)恢复后的遗忘症等。
40 41 分离性漫游症(癔症性漫游)(300.1;F44.1)
【诊断标准】
一、从住所和常去的地方离开出走,不辞而别。
二、发生在白天醒觉时。
三、事先无任何目的构想,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。
四、在漫游过程中保持着基本的自我照料(饮食、个人卫生等)以及与陌生人的简单交往(如搭车、问路),肤浅的短暂接触看不出有明显的精神异常。
五、有身份觉察障碍。
六、事后有遗忘。
40.42 分离性身份障碍(癔症性双重或多重人格)(300.1 F44.8l)
【诊断标准】
一、急起的一过性精神障碍。
二、主要表现为自己身份的觉察障碍,常见形式为神怪或死者的亡灵等附体,取代这病人的身份。
三、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的觉察,注意和知觉限于周围人和物的某些方面,且与病人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。
四、没有妄想、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。
40.43 癔症性精神病(300.1;F44.8)。
【诊断标准】
必须符合下列各项:
一、以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与片断的幻觉、妄想,意识朦胧,神游症,表演性矫饰动作,幼稚与紊乱的行为为主要临床相。
二、病程持续数周,其中可有短暂间歇期,此时仍有衰弱无力、多处疼痛、失眠或嗜睡,或癔症性躯体障碍。
三、自知力不充分,对疾病泰然漠视。
40.44 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(转换性癔症)(300.l; F44.6,F44.88)
【诊断标准】
一、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。
二、主要临床表现为肢体瘫痪,站立不能,步行不能,失音,失明,耳聋,皮肤感觉脱失等(所谓假性神经病性症状)。
三、临床表现形式与神经解剖生理相矛盾。
四、有充分根据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。
40.48 其它癔症性障碍(300.1;F44.8)
如Ganser综合征
4o.49 未特定的癔症(300.1;F44.9)

